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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個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坐在咖啡店角落,眼神看似專注,手指輕巧地在鍵盤上游移。桌上沒有其他文件,想來不是撰寫報告書或整理保單。偶爾見他略微抬頭,視線飄向相談甚歡的某桌,然後手起刀落,不,是字落,滿意的弧線隨即在嘴角揚起。

創作者筆下的人物、情節並非完全來自虛構,許多都是作者生命歷程中的真實故事。把事實寫出來,何其容易?然而當已知的事實用罄,便不得不假託他人他事以行文。於是,創作者遁入市井,開始觀察紅塵俗事種種,納為己用。這也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秘密,梅特里斯(Grace Metalious)就把家鄉小鎮的鄰居朋友全部寫進《小城風雨》(Peyton Place)裡,張愛玲也自承喜歡把親人寫進小說。只要在名字、時間、地點上動個手腳,你又能奈他何?

作家觀察人生百態,讀者透過作家的生花妙筆認識角色,甚至參與一個人生(不管它是真實或虛構的)。這種間接的認識,反倒有一種趣味性存在:你可以藉此去觀察另一個個體(作家)看待事情的角度,而他卻永遠不知道你在觀察他。至少你不必大費周章的準備禮物和花束,打幾個月的電話,才有機會一睹心儀女性的香閨。當然,這種方式存在著風險,也就是高明的作家可能偽裝成某種性格,一如資深演員——演什麼像什麼,所以讀者被誤導的機率也頗高。幸好,此種「美麗的錯誤」無傷大雅,兼且刺激有趣。

我的意思是,你有可能在書店的新書展售台上翻閱某本甫發行的小說,赫然發現故事中,那個穿綠色條紋圓領針織衫,肌肉扎實、目光深邃的英俊士紳,就是在寫自己,正如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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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terature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