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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上述的故事,我們可以知道……」這是我在閱讀時最擔心的句子了,為了不想聽作者說教,很直接的「怕死」過去。結果,寫了等於沒寫,因為讀者不想看。

我愛看電影,喜歡的程度不亞於看書。印象中,有些小品沒有超強卡司與重資取景,但是主題明確、刻畫情感細膩,令人回味再三;有些過份認真的導演或製片,把電影當作畢生最後一部似的來拍攝,填入了愛情、正義、科幻、親情等題材,錯綜複雜的情結在觀影後像一股股的煙龍盤繞於心,隨即消散得說不出所以然。

我想說的是,寫作者往往試圖透過文字傳達某種情懷或觀點,但是在力道的拿捏需格外小心。山珍海饈同一鍋,即便總鋪師出手,仍有君臣之分,或以雞骨、果蔬熬湯作底,再添鮑參燉煮入味,方可引得活佛跳出牆來。

好的作品,應當是留給觀者細細品味,而非數語道破;若能引發不同解讀更屬佳作。所以從今日起,請家長們還給孩子單純的閱讀幸福,別再問:「你讀完書獲得什麼?」文字的累積、品格的潛移,以及生命哲理的啟發,都不是可以量化的東西。若你還是不死心,一定要知道孩子讀進去什麼,那就請你也翻開書本讀上一遍,再來跟孩子討論內容,屆時便明白自己也獲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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