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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最喜歡的臺灣景點有一項是「夜市」,夜市是一種泛稱,而非單一景點,說得更真切一點,它是臺灣各地一種特有的夜間攤販市集,當然也是臺灣很特殊的一種文化。

 

說到夜市,我這個標準台客(我常用「鄉土文學作家」來掩飾)自然對它有很多情感,而且更妙的是,小時候家住台中市國光路,距第二大夜市忠孝路只有一步之遙,所以到夜市消費自然是家常便飯(其實城隍廟口那家陽春麵攤才是主要食堂)。民國六、七O年代臺灣經濟起飛,百貨公司剛起步,東西很貴,大人常說,不然冷氣給你吹免錢的喔?所以夜市便是那時的主要食衣消費集散地,但時過境遷,如今衣鞋、殺蛇、砍鱉、賣藥、變魔術、脫衣服等,都幾乎消失了,而以飲食為主要大宗。順便一提,我現在每天走路散步到台中第一大夜市中華路,所以對夜市文化一直瞭若指掌。

 

本專欄專門談臺灣歌謠,所以當然要來聊聊當時的夜市音樂。當時的夜市錄音帶或CD自然是以盜版為主,不過盜版在當時臺灣各地都買的到,所以不算夜市音樂特色,因此夜市音樂的代表便是「夜市走唱」、「那卡西系列」、「鋼琴點唱」等以夜市為主要銷售通路的商品,這類系列有幾個特色:一是多以農工階級為主要銷售對象;二是多為小成本製作;三是多為翻唱口水歌,一張收錄當時的多首流行曲;四是節奏多帶有那卡西風。這四個特色很容易從行銷學角度理解,故不贅述,要談的是下列幾個文化特色。

 

夜市音樂不著重藝術性,反而訴求感情的認同,這是因為消費者的購買心理因素並非做「脫俗藝術」欣賞(那是有錢有閒高貴人家脫離世俗的精神層次世界),而是藉由生活藝術」做生活排遣(是的,因為我們是世俗人,藝術是跟世俗生活結合而非脫離的),所以他們需要的是能抒發情緒的音樂,而非高藝術質感的音樂。因此,這類的音樂歌手並不需有太高超的歌藝與獨特的偶像特質,但他們必須有大眾緣與親和力,因此,年輕、可愛、ㄋㄞ甜,最好有著鄰家小女孩惹人疼愛的氣息便是最受歡迎的夜市音樂歌手。

 

夜市音樂本來就沒有主流音樂那麼大的市場,所以這類歌手面臨的是更殘酷的競爭,如果沒有銷售基本盤,很快就沙喲哪啦,如果有廣大客群,那就可能躍登正式台語歌手,而轉型最成功的應該是櫻花姊妹中的詹雅雯和台語小天后黃思婷,如今在台語歌壇都有一席之地。詹雅雯以過人的演歌歌藝取勝,算不上可愛,而符合我剛剛所說特質的便是黃思婷,她十六歲出道,出版過六十餘張夜市系列,極盛時,一個多月便出一張,並且搭配發行錄影帶,然後在各夜市親自走唱促銷,很是辛苦,幫公司賺了不少錢,而她賺的錢都用來養活家人,這似乎也是很多台語歌手的境遇。

 

如今社會型態已經都會化,夜市音樂沒落,而且隨著音樂網站興起,連主流音樂都賣不了二萬張,唱片行倒成一片,夜市音樂自然更一蹶不起了吧!那天我特意走到僅存的一兩家夜市唱片攤瞧瞧,發現還有殘喘的一兩張夜市音樂,跟以前一樣,走的是臺灣可愛少女那卡西風,我看著CD封面上陌生新歌手青澀但對人生充滿期望的臉龐,心裡五味雜陳,我知道,這個時代已經不太可能讓她們的夢想成真了。但,人生最珍貴的東西是堅持,不一定是成功。這樣的年代,這樣想,可能才是支持繼續走下去的力量吧。

 

才十點多,唱片攤就要打烊,我慢慢將她們的笑容放下,然後轉身離開,又過沒多久,背後的燈就熄了。

 

 

黃思婷那卡西9

http://www.xiami.com/album/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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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terature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