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鈴響了兩次,其中間隔十幾秒,是那種足以確保我會應門,又避免引起鄰居注意的客氣鈴聲。我開了門,深夜來訪的陌生男子約莫二十餘歲,臉上掛著笑容,眼神清澈,搭配剪裁合宜的藏青色西服,隱約能嗅到家世修養俱佳的貴族般氣息,卻不惹人討厭。

  「這麼晚還來打擾,實在抱歉……」他說,艷紅色的刑警證一閃而過。「如果不方便,明天等你上班再進行訪談也可以。」

  「不,只要對破案有幫助,我都樂意配合。」

  案子,命案。幾天前,我在電器行的女同事無故曠職,撥手機沒人接聽,店長江姐要我到她租屋處確認狀況,才發現那裡已被警方管制出入,猶如繫上黃絲帶似的各處拉起封鎖線來。兇手,侵入我同事的房間將她勒斃。後來從媒體披露的零碎訊息逐一拼湊,警方好像掌握可靠的證據,認定兇嫌正是近幾年隨機犯下殘虐命案的連續殺人魔,因此清查死者交遊關係的時候,我跟店長都沒有暗地裡被列為可疑人物的異樣感受。

  年輕的刑警在客廳沙發坐定,將妥善保存於透明袋子裡的某件物品遞給我。「死者賴小姐的日記載明,這是你借她暫用的數位相機,既然和案情無關,我想『物歸原主』是比較好的處置方法。」

  「之前來問話的幾位刑警都沒提到相機的事,我還以為……」算了,再說下去便只是單純抱怨而已。訊息,我要知道更多訊息。「刑警先生,殺死珮蓉的兇手到底是誰?」

  「有些情報不對一般民眾公開。」他優雅地豎起食指湊近唇邊,「至少,不會是毫無條件就公開。」

  絕不能表現得過度急迫,我耐心等他開口。

  「對被害者的瞭解愈深入,愈有助於重建兇嫌的心理狀態及犯罪模式。這臺相機似乎對賴小姐起著極為特殊的作用,關於這一點能否請你詳細說明。」

  「笑著被打巴掌更痛──」珮蓉說,當時她還沒變成社會新聞的頭條標題。

  據我所知,珮蓉大概比我小兩歲,越區就讀本地高中,課後在電器行擔任晚班工讀生,住鎮上簡單隔間的學生套房。不知何故,她在情感表達方面有障礙,無法對人展露笑容,最近還被上門顧客當作藉口故意找碴,鬧得店裡雞飛狗跳。開導也好,矯正也罷,店長要我幫她尋回遺失的微笑,等到珮蓉卸除心防,無可避免又過了頗長一段時間。

  「小時候,爸媽常吵架,有時為了雞毛蒜皮小事,就算是在開心熱鬧的慶生會上,也能爆發意料之外的嚴重口角。被迫旁觀的我好恨他們無理取鬧,久而久之,根本顧不得什麼是非對錯,只希望兩人停止爭執,趕快讓我回復平靜就謝天謝地了。你知道嗎,笑著被打巴掌更痛,就好像腦袋裡有根筋硬生生被扯斷一樣……」

  儘管珮蓉語多保留,奇怪的是,我完全懂她話裡的悲憤沉重。

  想要家庭和樂的努力皆是徒勞,反而突顯自己畢竟是個笨蛋的殘酷事實。不想再遭到背叛,珮蓉內心躲著的小女孩學會冷漠以對,傾全力保護自我不受傷害。當她不再為此嗚咽掉淚,卻同時發現,臉上笑靨也隨之風蝕剝落──珮蓉的故事宛如過去的我翻版重現,江姐早將一切看在眼底,我彷彿又聽到昔日那隻喪家犬熟悉的哀鳴。

  「其實,我也是……」我囁嚅著,「就在我父母意外喪生之前。」

  珮蓉正陷在裡面,受困於過往陰霾的迷宮深處,唯有我曾找到離開的路徑。「微笑,可以練習。」我打開置物櫃,拿出前年購買的數位相機,交到珮蓉手裡。

  「啊,傻瓜相機。」珮蓉說,露出興味盎然的模樣。

  「沒錯。這臺相機內建『笑容模式』,只要偵測出笑臉,就會自動拍攝照片。」我一邊設定,一邊示範使用方法。「雖然是簡單的練習,不過先警告妳,相機的靈敏度被我調到最高,光憑擠眉弄眼、齜牙咧嘴的,恐怕沒辦法騙得過它喔。」

  「可是……怎能說笑就笑得出來嘛。

  「笑,不是心裡難過應當哭、高興的時候應當笑,而是因為妳想要笑。唯有養成習慣,就算是在最險惡的處境也能笑得開懷。」

  更換全新記憶卡,附上電池充電器,珮蓉已整裝完畢,踏上尋找出路的旅程。

  「真是遺憾。」年輕刑警打斷我的追憶,「結果實在令人扼腕。」

  「珮蓉很努力,只是運氣不佳。」

  「運氣不佳?」他揚起半邊眉毛,「賴小姐成為殺人魔行兇的對象並非偶然。」

  三年前,媒體開始報導「勒頸殺人魔」新聞。

  兇手極為狡猾,總是選在監視系統尚未普及的老舊社區犯案,偏好對象則是夜歸的獨居女性。警方採集到清晰完整的指紋、足以進行DNA鑑識的皮屑組織,但是兇手並無前科紀錄,連目擊證詞都付之闕如,分散各地的受害者之間也確信沒有關聯,整個案情陷入難堪的膠著狀態,獲准在媒體上流通的資訊更是少得令人費解。

  「不過,兇手留下類似『簽名』的東西。」

  礙於規定我不能透露太多。刑警先生說道──首先,全部被害人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厭世」傾向。厭世:對現實生活感到厭倦而想要求得解脫。大膽的假設,兇手具備可感應他人痛苦的殊異體質,「我好難過,誰快來結束我的痛苦!」兇手聽到她們的靈魂發出無聲吶喊,於是在適當的時機入侵被害人住處,將造成苦難的源頭用暴力徹底摧毀。對行為本身伴隨的道德爭議,兇手當然也曾有過質疑;每個被害人卻毫不抵抗,甚而露出笑容,彷彿在說「別停,就差那麼一步。」這樣子鼓勵並催促著兇手。名副其實的「含笑九泉」呢。普通殺人犯無從仿冒的「簽名」樣式喔。帶著促狹的神情,刑警先生閉上嘴巴等我回應。

  「兇手為了脫罪,企圖營造『加工自殺』假象?」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想法很聰明,可惜不是正確答案,兇手沒有故佈疑陣。」

  被害人體內並無藥物反應,你要如何解釋命案現場缺乏掙扎跡象的事實,還有那謎一般的詭異微笑。

  「儘管如此,我不認為珮蓉會有輕生的念頭。」

  好吧,我尊重個人意見。最後的問題。你是否確定已走出那座……呃,過往陰霾的情緒迷宮?先別急著說出答案,留意那連續殺人魔,他不聽人辯解,除非誰能證明他是錯的。

  「感謝你協助調查,現在我該告辭了。」他說。

  我鎖好門窗,回到房間躺平。噢,珮蓉。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妳?我問,卻無人答覆。

  笨!我要的答案全在數位相機,不是嗎。珮蓉在電器行時,雖然還未看到具體成效,但只要她在家裡做過練習,必定會留下奮鬥的軌跡。因為──這臺相機本來就沒進步到可以調整什麼靈敏度。換句話說,那是為了讓她更快速地累積自信,故意放的煙幕彈。珮蓉,千萬別讓我失望啊。

  電源指示燈亮起,螢幕上顯示電量所剩不多,我立刻摁下重播鍵,以檢視記憶卡儲存的檔案資料。

  照片一張。

  珮蓉面向鏡頭,笑,觸發快門釋放,整張臉如醉酒似的潮紅。不對,珮蓉的臉所以顯得異常紅潤,其實是有雙手掌,正從後方勒住她的頸部而產生窒息的初期症狀。「如何,沒騙你吧!」年輕的刑警也許會這樣說。可是,刑警先生──為什麼你會站在珮蓉的背後,並將兇手本身的影像完全覆蓋過去呢?

  瞬間,我看懂了整段故事。兇手殺了珮蓉,帶走數位相機(還有日記簿),繼而喬裝成刑警找上門來,讓我置身在進退維谷的兩難處境。

  幸運的是,夜還很漫長。是否該通知警方,在曙光撒落小鎮之前,非得想個透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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