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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識到自己矮小,是那年夏天在教會和青年團契的大哥哥大姐姐們打完籃球的時候。領頭的是巨凡哥,這「巨凡」一名,不是綽號,乃是他自娘胎出生身形就巨大無比,俗話說:「命是生下來就定的,運卻是名字給的」,取名字的同時或許也諭示了他將來必定高人一等。果不其然,他不僅身長二公尺高,智商也毫不遜色,不過這是後話,按下不表。總之,練完球步出清大的球場,出側門,一行人浩浩蕩蕩地經過郵局、星巴克、大學書局……,這不算短的一路上,我都下意識地挺直了脊椎,甚至有時還偷踮腳尖走,自認走得很是高昂,可直至回到教會B1的休息區,在大家坐下沙發喘口大氣前,竟然沒有任何人發現,他們的腋下不只挾帶了狐臭,還有一個大搖大擺的小女孩兒!這些自恃甚「高」的大男孩,一路上邊走還不斷跳著三步上籃搶籃板的步伐,在與天空距離最近的瞬間,還不忘問候耶穌祂爸爸,讓我莫名地覺得有些疏離,覺得自己是格列佛小人國的臣民,誤入了大人國。特別讓我感到難堪的,是和他們一起坐在教會的沙發上,那沙發還頗高頗深頗軟,當我背部的曲線與椅背完全貼合、屁股又深陷軟軟的海綿墊之時,我的腳短,只能高高地懸在半空,像踩在雲上飄飄然,沒辦法踏實地觸地;他們躺著同樣的姿勢,一雙大腳硬生生在我面前卻是直挺挺地伸入茶几下。當大伙兒休息夠了,準備要前進清大夜市覓食時,各個收腳起身伸懶腰,只見我獨自從沙發中奮力挖出被埋住的小屁屁,咕咚一聲跳下來,弄得大哥哥大姐姐們都笑了。

 

其實我身材矮小這項生理缺陷,從小學到大學,每個階段都有人提醒著。小時候個子矮,老師自然就把你排到第一排,從一年級到六年級,第二排的椅子我連一次都沒沾著邊過!等到中學,印象很深刻,七年級的時候有位個子比我略小一點的男生喜歡我,他是極愛耍寶、相當幽默的人,人緣在班上也挺好,在班會的時候公開向我告白。當時年輕生澀,對愛情雖然憧憬,可是他一講完「XXX,我喜歡妳」的時候,全班哄堂大笑,當下覺得被人喜歡好像自己成了貨品被挑中一樣,是件極羞愧的事,而且他還比我矮,憑甚麼呢?不僅沒有答應,還半害羞、半氣憤得半學期沒再跟那男孩說話。誰知過了一個暑假,他突然竄高,整整長了二十公分,多出我一個頭有餘,我以後跟他講話都要仰視,他也瞬間成為班上的當紅炸子雞、成為眾女生心目中的理想騎士。高中讀女校,比較不會有感情上的問題,但是女生間親暱起來也是勾手搭肩,同學很喜歡跟我說的一句話就是:「欸,妳的肩膀高度好適合讓我把手放在上面唷,感覺好舒服,完全不費力。」能造福同學當然好,特別是在升學壓力極重的高三,可以讓她們舒服,我亦沒啥損失,只是回首往事時,仍不免覺得有些哀傷……。大學就更明顯了,我讀的學校是以理工為主,男女比大概是七對三吧,可是就算女生數量相對少,來追我的幾乎總是身高不超過一米七的男生。我能了解男生的自尊心作祟,大概不希望旁邊的女伴超過自己,但是女生圈裡有一句話「沒有一百七的男生都算半殘」,我有自知之明,不至於那樣現實,但睡夢中的白馬王子還是會有一百八。

 

鬼使神差,我交了一個高個子男朋友。一開始在一起的時候,就足足高了我二十公分,然而不只如此,他現在仍以每半年一公分的速率在長高。要說我們身高之間的落差,算不了甚麼,不過剛開始兩個人一起出門的時候還是難免有些芥蒂,或平行、或前後,好像總要保持一點距離,等到在書店、或夜半兜風,才敢手牽手走在一塊兒,活像《詩經.將仲子》中描繪的:「將仲子兮,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為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活像小情侶瞞著父母幹下不正經的事,心虛的畏畏縮縮。其實這真的沒什麼,不過是街上的行人看著極高個兒配上極小個子,搭配得好玩兒,就愛嗤嗤地在背後笑,真正令人拍案叫絕還在後頭──超過兩米的巨凡哥,娶了不到一米五的美汎姊,我們都戲稱是大雄和小叮噹的奇妙組合,可見愛情這種東西上來時,是足以摧枯拉朽的,眾人的輿論傷不了它、政治干預不了它,全世界最強大的權威也無法制約一個人不去愛上另一個人,或控制一個人去愛上某人,更遑論小小的身高差距了。何況現代女性又不像以前要裹小腳,鞋街各種size的高跟鞋任妳挑,矮子樂也是很常見的選擇。再說回頭想想女生個子小也沒甚麼不好,穿衣服很經濟,長裙可以當小洋裝穿、國中的上衣褲子可以穿到大學,也算是另類環保吧。

 

究其身材矮小的原因,一是遺傳問題,我發現我母親也不高,先天不足;二是在青春期拔節長葉兒的時候,白天耽於玩樂,晚上則要拼命趕作業,錯失了生長的黃金睡眠時間;三是小時候挑食,有營養的都不喜歡吃,盡吃些高熱量的垃圾渣。現在早上若是沒有課,就盡情睡自然醒;挑食的壞習慣改過來了,台南的肥水也充足,有機肥、無機肥,可以隨便享用,偏偏就是不再長高,只往橫的長。

 

我當然知道,人的身材高矮並不能證實實質的高下。拿破崙和晏嬰是歷史上著名的矮個子偉人(雖然有人說拿破崙其實不矮,只是英呎換算錯誤),耶穌也不遑多讓,跟拿破崙不相上下,但他們一個在戰場上叱剎風雲、一個將國家治理得井然有序、一個犧牲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用祂的愛拯救萬民。直弄得我們這些矮小的人也敞開心胸把自慚形穢擺一邊去,覺得自己可以高大起來了,陳子昂的〈登幽州臺歌〉寫著:「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我恰恰與他相反,前頭有這麼多榜樣等我追尋,等我老了、倒縮了,彼時矮個子的基因應該還沒像長頸鹿,在進化論中因為物競天擇完全消失,還有長江後浪推前浪,小個子精神永不死!話又說回來,世之萬物高矮大小,都是相對而言,都有極限的,重要的是心態。聖經腓立比書二章三節:「只要存心謙卑,個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小又怎麼啦?不要因為身形小,就覺得抬不起頭來,自信心也跟著低了下去。大不代表就是大人物。你敢輕視原子彈的威力嗎?我們只需要30磅的鈾235,體積差不多有一個棒球的大小,再配合一些很容易到手的材料,這種炸彈就能使三分之一哩內的任何東西化為烏有;使三分之二哩內的東西嚴重受損;在一點二五哩半徑內的人都會受到致命的輻射線;輻射塵隨風飄揚,能使四十哩內的人都致病。如果它在紐約市引爆,大概有25萬人會死亡,還有40萬人會受傷。這種效果恐怖份子應該會很滿意。你敢輕視小病毒的威脅嗎?AIDS的帶原病毒其實沒有做什麼,不過只是癱瘓你的免疫系統罷了,真要說起來,沒有對你造成直接傷害,卻已足夠讓你死於非命。小兵可以立大功,蛇可以吞象,小蜘蛛也可以吃掉一隻大鳥。

 

我不是偉人,也不是蛇或蜘蛛,我只是一個矮小的人,俗名矮冬瓜,學名哈比人,醫學上更甚者稱作類侏儒症。

 

身材短小,恐是宿命,只能認命,不能多語。從小看自己到大,也沒什麼好不順眼的,老師的評語偶爾給個「短小精悍,跑步很快」,我還會偷偷沾沾自喜。最可怕的,還是成為精神侏儒。人生過了四分之一,我想這些年來都還算對得起自己。二十一世紀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知識更新的速度之迅速,沒辦法再像以前有時間對著課本生吞活剝,網路更新雖然快且方便,但資訊的正確性卻令人堪慮。在大學的校園裡,我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塊海綿,盡可能利用學校的資源吸收可信的、來源有保障的資訊,並努力接觸以往不熟悉也沒機會認識的東西,想向蘭迪.鮑許看齊,希望有朝一日兒時的夢想都能實現。礙於台灣學習體制的關係,國高中生升學的壓力太大,以致於他們只能汲汲營營於追逐名校,卻沒有時間弄懂自己的興趣到底是什麼。反而到了大學,所有壓力瞬間釋放,回歸黏土的本質──可塑性極強,我們才有機會重來,去尋找一件事,讓你可以奮不顧身的為它賣命、為它癡情,那就成功了!

 

回憶過往,我曾揹著譜與琴竹,獨自在大陸兩個月,只為拜師學琴;曾一天練琴十二小時,只為在國家音樂廳的演出能盡善盡美;曾為了演戲,自己一針一線慢慢縫戲服;曾為了等實驗結果,徹夜睡在實驗室;也曾為了站糾察,清晨五點頂著寒流天,卻只能穿一件薄襯衫外加糾察背心,發號口令的聲音甚至是顫抖的;更曾為了對自己的練習、對一同練習套棒接力的夥伴負責,寧願帶傷上陣,不惜纏著肌內效上場,也堅持要跑完全國大專盃四百接力資格賽,至少要讓她們能進決賽。也就在那年夏天,我右腿十字韌帶後面的那塊肌肉嚴重拉傷,走起路來一跛一拐的,每天冰敷熱敷按摩外加能量治療都不見好轉。其實跑步強度一加大、速度一開上去,跑完之後全身痠痛是常有的事,那表示肌肉纖維都斷裂了,只要有適當的休息和足夠營養的飲食,肌肉就會長回來,而且會比原本的更強壯;要是沒有完全康復就硬練的話,完全復原所需的時間大概要正常的兩倍,甚至三四倍都有可能。明明自己也知道,但是就是犯賤,正如俗話所說「狗改不了吃屎」、「牛牽到北京還是牛」。真要痛起來的時候,常覺得身體有一部分逐漸掏空,換灌冷空氣進去,雖然台南的室外都維持三十度左右的夜暖,身體裡面,溫度計量不到的地方,卻極遽向冰點靠攏。如果說痛起來的顏色是蒼白,蒼白的對比將不再是黑色,而是旺盛血色在皮膚底下映出的淡紅活力,也是跑道的顏色。體育場外的人大概很難理解這種近乎愚昧、自殘式的堅持,我也很難說明得清楚,不過假使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會這樣選擇。

 

而現在,雖然還有些隱痛,季節交替或溫度急遽變化時就像百葉箱一樣,可以更明顯地準確感覺到,但腿傷到底是好了。可是身材矮小的痼疾卻是不能改寫的。小不點就小不點吧,就算只能當人家的背景,我相信也會是很美的一景。矮個子的最大優點,不僅是懂得活著不能做精神侏儒,還有,學會從更低的角度往金字塔頂端望,可以看到更寬、更廣的天空,看到更多不同層級人們的生活,所看的到世界也會更豐盈飽滿。仰視,不代表用鼻孔看人,更不意味卑微,卻是謙虛的行動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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