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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好無聊阿,來殺個人吧!」坐在電腦桌十個小時後,我得到這樣的結論。

 

不過問題是,我該穿什麼樣的衣服去殺人?

 

我從椅子上站起來,想走到衣櫃前挑衣服。一段不到兩公尺的距離,卻花了我將近三分鐘的時間,是坐太久雙腳麻痺?還是我刻意營造的氣氛?不管是什麼,都足以證明我是個不簡單的傢伙哪!

好,現在有一排衣服讓我挑,我到底該穿什麼出去殺人呢?是衣裝筆挺的西裝──殺那些終日埋首錢堆裡的傢伙、還是休聞風──殺那些無所事事的人吧!牛仔風──殺自以為帥的傢伙、街頭風──反正那些年輕人也不知道自己活著是為了什麼、邋遢風──殺乞丐也好,反正也沒人會可憐他們、還是……瘋狂假面風──兩件內褲搞定,這樣一來殺起人,理由也冠冕堂皇。不過到底是誰這麼無聊,規定後面要加個風的?他的目的是什麼?他死了嗎?他知道這已經造成我的困擾了嗎?該死的傢伙,他現在可能又躲進了某人的衣櫃裡,逼得他腦袋風來風去的。

 

所以……

 

我把自已打扮成這樣:一件普通的T恤,剪得亂七八遭的牛仔褲,外面套一件西裝,穿皮鞋,在抓一坨髮膠加上一點沙拉油──我家沒有豬油,不然臭臭的會更好──在頭髮上一陣亂抹。我忍不住在鏡子前,為自己讚嘆一番,我太佩服自己了,這樣一來,我上街想殺什麼人,都不是問題了。嘻哈哈……

 

問題二,我要用的凶器?

 

桌上的剪刀?不行,剪刀剪不斷骨頭。美工刀?不行,刺幾刀就斷了,殺得起勁時,怎麼辦?廚房的菜刀?不行,晚上的菜會有血腥味。刨絲器?怎麼殺?工具間的榔頭?不行,太重了,難以操作。鋸子?不行,要花太多時間了。不然這樣吧!先找出人選再來找工具吧!反正大家都亂丟垃圾,路上隨便麻都是凶器。就這樣出門吧,就這樣吧!嘻哈哈……

哎呀,我太高興,笑得太大聲了。我媽早就在樓梯口等著發難了。她問:「你要去哪裡?」我收起了笑容,思考著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要騙她嗎?反正我平常都在說謊,有差這一次嗎:「我要去……」不行,這件事我不能說謊,它對我來說太重要了,我如果連這次都說謊,殺完人後,我怎麼敢回家呢:「殺個人吧!」我說,盡量讓語氣聽起來理直氣壯。

 

出乎意料的回答:「哦,小心點。殺完早點回家。」

 

「嘻哈哈……」我大笑,連自己都控制不住啦!

 

「啪!」媽一巴掌乎過來,「噓,小聲點,會吵到鄰居的。」

 

 

* * *

 

 

這個城市沒有變,今天晚上沒有因為一個生命的殞落,氣溫就會變得涼一點。很奇怪,我實在想不透?二氧化碳不是造成溫室效應的原凶嗎?照道理,我殺了一個人,少一個人制造二氧化碳,溫度不是應該會低一點嗎?

我殺人了?還沒。那我手上的血哪來的?是我的鼻血。我流鼻血?算了,是那一巴掌吧!先找要殺的人要緊。

我搞不懂為何大家看到我都一直笑?他們或許就是我要殺的人阿!他們怎麼都沒有畏怕的感覺,這個城市的人為何都沒有變,還是這麼變態。我是個殺人魔阿!下一秒我手上的刀子──我手上現在還沒有,等會就會有了──隨時都可能沒入他們的胸膛阿!為何他們還笑得出來。不行,我不能太在乎,不然一下子要殺的對象就太多了,那會失去品質的。所有人都在要求品質,連一顆一塊錢的巧克力球也要要求品質。我也得跟上。我得跟上嗎?要吧!不然我幹麻要殺人,不就是為了要跟上大家嗎?

 

殺前面那個胖子吧!

 

他又醜又胖的,大家一定都瞧不起他,而他只能不停地迎合大家,讓每個人停止瞧不起他。但所以人都是這樣的,拿他的好處假裝接納他,私底下,還不是照樣排擠他,說他的壞話,就是外號也已經幫他定了形:小胖、大胖、胖子,不然就是一定要加個「大」字:大花、大雄(小叮噹?)大牛,哈!還有大白痴。不然說坐公車好了。又醜又胖的人,身旁的座位多半都是空的,反正大家都有理由不去坐在他的身邊:我今天坐整天的辦公室,站一下好了、我剛運動完,不能坐下、我有心臟病,醫生有交待、我有痔瘡、我討……喜歡站著。他活著這麼痛苦,我殺了他是幫他忙阿!對,我是要幫他阿!

拿什麼殺他阿?阿!什麼都不用,撞他一把就好了,他等會走下這個地下道時,撞他一把,讓他滾下去,用他的體重殺死他好了,我怎麼這麼聰明,嘻……我趕緊摀住嘴巴,我要是一笑出來,他就知道我要殺他了,他待會一定會牢牢地抓住扶手,人都是這樣,只有在危機感出現的當下,才懂得善用身旁的器具,不然,那都是垃圾,妨礙大家活得自由的垃圾。

快到了,快到了,快到樓梯口了。嘻……我又趕緊摀住了嘴巴,該死,我太興奮了。

欸!他幹麻呀,他的腳步都還沒踏下階梯呢。他的手已經抓住了扶手,牢牢地抓著。怎麼會?他這樣,我該怎麼幫他結束生命呢?搞什麼東西阿!放開阿!放開啦!我求你放開。算他精明,不過等會他往上走時,我就絆他一腳,我就不信他還抓得住他的重量,媽的,不知感恩的傢伙,浪費我的時間。

 

等等!不殺胖子了,就殺地下道裡的乞丐好了。

 

看哪!看哪!他在前方猛磕頭的樣子,有誰多看了他一眼,不!大家一定都會多看一眼的,只是,有誰在乎他的生死?他少了一隻腳?他少了一隻手?問題我們的手和腳都好好的,他少了什麼,關我們什麼事呢?

看哪!看哪!來來往往這麼多人,沒有人投下半毛錢,他餓多久了?他有多餓?十個小時多前,我還吃了我媽煮的飯哩!兩碗飯,我吃了兩碗。他有吃嗎?沒有。怎麼可能會有錢買呢?他當然不會有親人煮飯給他吃。他想必餓呆了吧!他都已經沒體力了,連磕頭都磕得有氣沒力的,有誰會在乎這個乞丐,說不定政府還會搬發政令「清除」他們,嫌他們影響市容阿!

看哪!看哪!他好久沒洗澡了吧?他頭髮糾結的程度,髒到讓我想起了超級賽亞人,他就只差不會放龜派氣功而已。如果他身上的污垢搓成的丸子能夠治病的話,他身上的份量用來治療這個城市的人都還會多出許多,況且這個城市乞丐很多,說不定該成立一個醫療機構,去世界巡迴幫助那些有病痛的人。不過這個機構不需要他,因為我待會走過去就會順便殺了他。反正這個城市遺棄他,路人也不關心他,他活著為了什麼,又髒又餓?他太痛苦了,讓我幫他吧!嘻哈哈……這次我放開聲音地笑,反正那乞丐也沒力反抗,我怕什麼?嘻哈哈……

就用他身旁的那些瓶瓶罐罐殺他。他收集這些垃圾當寶,可是裡頭半滴液體也沒有,但他們會帶在身上,睡覺還會抱著睡,乞討時甚至會挪出一隻手抓住這些瓶子,怕路人拖捨時,順便偷走它們。可笑的這是這些瓶子,罐子阿!每個家庭裡都太多了,光是浴室就一大堆:沐浴乳用瓶子裝、洗髮乳也是,還有洗面乳、護膚乳、潤髮乳、保濕霜、收斂水、化妝水、卸妝水、漱口水,甚至是洗廁所用的鹽酸也用瓶子,罐子裝。而且這還只是浴室裡的瓶罐,我還沒說到廚房裡的呢?等會我走過去就拿其中一個塞進他的喉嚨裡,讓他窒息而死,沒有人會注意到的,說不定還有人以為我在幫他呢!因為他能活到現在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我跟在僥倖逃過一劫的胖子的背後,他走得太慢了,我恨不得直接跑過去殺了那個乞丐。不行,我得謹慎點,要有點計畫,電影都是這樣的。說不定我還會閃過幾顆子彈。誰開槍?沒差啦!我會假裝我閃過好幾顆子彈的樣子就是了。這就是我的計畫:閃子彈。

快啦!快啦!就快到了。前面這個胖子走到乞丐前方時,突然停了下來。幹麻?快前進啦!我在排隊呢!害我得裝成一副有點忙的樣子,我的手距離那些瓶罐不到一公尺了,死胖子,走不走阿?

突然前面這個胖子彎下了身,放了一張五百元鈔在乞丐的手裡,然後才繼續前進。

媽的,我不能殺這個乞丐了,他現在有五百元了,他或許可以吃一餐飽?或許買一塊肥皂?洗髮精?或許再多買一個瓶子還是罐子?總之短時間內,他不該死了,不用挨餓,即將乾乾淨淨的他,不用死了。我也不能殺那個該死的胖子,因為他竟然做了一件跟我印象中該死的胖子不可能會做的事情,我不能殺他了。

 

媽的!該死!該死!媽的!血?我的鼻血還沒止住?

 

走出了地下道以後,溫度還是沒有降,因為還沒有人被我殺掉?怎麼會拖這麼久,海綿寶寶都開始重播了,我怎麼還沒殺到半個人。半個人?上半身還是下半身?不重要,總之都得死。

我感到手足無措,我今天可能殺不到人了?怎麼辦阿?然而就在我的眼淚快滴下來時,我看到了,我看到了兩個對象:一個小姐,漂亮的小姐,打扮地花枝招展,還有她身邊那個穿著西裝的紳士。兩個都該死,怎麼辦,我要殺哪一個?那個小姐,走起路來,屁股晃阿晃的,幹麻,我就在她身後,她在勾引我嗎?她不知道女人該端莊一點嗎?她可能跟朋友抱怨,這個世上沒有真愛了,每個男人認識她都急著想上床,她一定這麼跟朋友說,那她的屁股扭個什麼勁?那個紳士怎麼不制止他,對了,他就是這樣被她勾上的,他就是愛她晃來晃去的屁股,他們做愛時,那個紳士一定都緊緊地捏?抓?掐?搓?著她的屁股,這麼膚淺的男人,就該去死。就算我今天不殺他,哪天,這個世界的女人都沒了屁股,他還是會跑去自殺。反正這天也快來臨了,我只是先幫他一把而已。

 

所以……我要殺男的還是女的?

 

突然,這對情侶的電話各別響了起來,女的高聲地招呼電話那頭的友人:「欸~~這麼久才連絡,我還以為妳消失了呢?嗯……嗯……那個包包妳買了阿!我超愛那個牌子的包包說……是妳『男友』買給妳的,」女人在這裡故意停了一下,「他一定愛死妳了,唉!別說了,我怎麼會有錢呢?好了,我跟我男友在一起,等會再打給你囉,掰掰!」

我不知道女人有無聽到男方那邊的對話,她似乎只是急著想告訴男友,她朋友的男友很愛她朋友,但我可是豎起了耳朵,聽得一清二楚:「好……我現在跟客戶在一起……我晚一點會回妳(你?)電話……我等會就回去,」男方非常小聲的說,這時女人還在高歌哩,「嗯……我也愛妳(你?)」更是小聲到了極限。不過最後那句,女人一定是聽到了,但為了她的包包,她決定忍一忍。

輪到我了,我到底該殺誰?虛榮的女人?還是偷情的男人?殺那個女人的方法很簡單,用一坨狗屎塗抹在她臉上,下一秒,她自個兒就會跳海淹死自己。男的可能麻煩了一點,得趁他睡覺時,用剪刀剪斷他的陰莖,他就是沒失血至死,依然會跑去自殺,因為他玩不了女人了。女人會在他脫下褲子時,找不到東西,氣得甩門出走。

殺誰阿?誰最該死呢?為什麼該死的兩個人會湊在一起,我今天只殺一個,就殺一個,不能多了。

我幾乎陪他們走過了整條街,獨自煩惱著誰最該死?然後……我不得不停下來。我終於找到了,今天無論如何,一定得死的傢伙。這次我不再猶豫不決了,我怕等會又跑出一個更該死的人。有嗎?不可能!沒有人比他更該死了。他離我不遠,我站在這兒可以把他整個人收進眼裡,對,就是他,殺完他我就能回家了。

我四周看了看,撿起了一塊磚頭,這種人,不能讓他痛快,得拿著磚頭一下又一下敲爆他的頭顱,除非讓他腦漿流盡,不然簡直便宜了他。我飛快跑向了他。

血?我速度快到都飆出鼻血了嗎?沒關係,只要能殺了他,流點鼻血又算得什麼?

 

「劈!匡啷!」

 

雜碎,支離破碎了吧!嘻哈哈……嘻哈哈……嘻哈哈……

 

 

* * *

 

 

警官敲著桌面:「媽的,你這個瘋子。這個月已經打破幾塊玻璃了?別以為這次我們會讓你賠錢了事。待會你媽來警察局也保不了你。」他咬牙切齒地說,但我知道他才不管我打破幾塊玻璃哩!他一定是煙癮犯了,他現在氣的是政府頒布的法令──室內禁煙的法規。

 

「叩叩叩!」門後一陣緊促的敲門聲。

 

「進來。」警官說。

 

「警官……我們打……去他家……但都沒人接。」這個人結結巴巴的,應該是個智障吧。

 

「喂!你媽不是都在家嗎?她跑去哪裡了?說阿!快說。」他等不下去了,我看得出他需要尼古丁比我需要殺人還來得急迫,「欸,你衣襟上怎麼紅紅的?」

 

「你沒感覺到嗎?天氣有轉涼了一點!你沒感覺到嗎?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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