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自馬來西亞回台後,依然惦著馬來西亞年輕人在情人節被捉,會被怎樣罰?若對回教的認識僅止於不吃豬肉,確實很難理解這些事情。
2009年2月14日,彭亨州宗教局大舉掃蕩,逮捕許多共處一室的年輕男女。沒看到後續報導,可能我漏了,或華文報沒追蹤。若華文報沒追蹤並不奇怪,宗教事務很敏感,萬一巫統無中生有,聲稱「華人干涉回教事務」,那就倒大霉了,嚴重的話報社可能被關閉,不必捅馬蜂窩。至於被逮捕的年輕人,大概在回教法庭接受審判,罰錢、關一段時間或兩者皆有。
回教戒律只規範穆斯林,理論上,宗教局管不到非穆斯林。回教強調自我約束,戒律很多,不喝酒、不賭博、每天五次祈禱、非親屬的異性不得共處一室等等。當自我約束變成宗教局有權懲處觸犯戒律的穆斯林,就很可怕了。
齋戒月期間,若那個不知死活的穆斯林膽敢公開飲食,宗教局能將貪吃鬼關上幾天。齋戒月的本意是體會窮人飢渴之苦,若本來即是飽嘗飢渴之苦的窮人,原已營養不良,強制齋戒一個月是否影響健康?沒關係,很多穆斯林躲起來吃東西。連吃喝都成了罪惡。
幾個月前,吉隆坡宗教局破門而入,逮到某馬來藝人和女性共處一室,藝人喊冤,表示兩人只是談事情。可惜喊冤無效,律法明定非親屬的異性不得共處一室,至於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並不重要。二、三年前,吉隆坡宗教局上街大舉掃蕩行為不檢的穆斯林,衣著清涼、異性牽手即行為不檢。幸好,宗教局不至於每天上街執法,否則馬來人連穿衣服、談個戀愛都偷偷摸摸。
彭亨州面積和台灣相近,位於馬來半島東海岸南端,境內多高山高原,80%的土地是原始森林,擁有好幾個國家公園,主要的經濟活動為農業、旅遊和伐木,蘇丹和歷任大臣都喜歡砍樹,是個民風純樸的州屬。居民以馬來人/土著為主,華人約為17%,宗教局出巡展示權威不足為奇。
歷經1970年代回教復興運動,宗教局權勢隨之水漲船高。早期馬來社會開放活潑,開國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年少愛喝威士忌,他曾說:「喝酒是我和阿拉之間的問題。」可見,當時違反回教律法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不像現在處處地雷。我不相信馬來人甘心被控管,讓馬來人自己處理他們和宗教局的關係,華人別插手,免得幫倒忙。
不曉得其他回教國家的宗教局是否擁有這般權勢。首相阿都拉一向標榜大馬是「文明回教」國家,這個宗教局幾乎為所欲為的文明回教國家,實在不太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