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上南下的高鐵,準備回家。
因為在台北唸書的關係,我很少回家,所以只要一放假老媽就會拼命嘮叨我。
「讀個博士班就不回家......嘰哩呱啦....快回來看阿嬤....嘰哩呱啦....妹妹要結婚了......」
妹要結婚了。
晚上十點,我差點把咖啡吐在論文上。
還有,我論文是寫在紙上沒錯,我總是先寫在紙上再乖乖key in,沒辦法,我真的沒辦法邊打字邊想。
這不是重點。
我妹25歲,媽都幫我們生了一張幼齒要命的娃娃臉,她很矮小,才158公分高,長得其實蠻可愛又漂亮。
但她實在有夠沒神經啊。
妹國三那年我已經大一了,那時我開始住台北,每個禮拜回家一次。
而她每一次都從浴室出來,只圍一條有夠短的浴巾爆乳出現。
「哥,你回來啦。」
C罩杯也不是這樣揮霍的好嗎!
順便一提,她國三雖然又矮又瘦但已經有傲人的雙峰,C罩杯這件事是她自己告訴我的。
「喂!哥,你妹才國三就C cup你有沒有驕傲?哈。」
哈個頭啊!
我怎麼有種被性騷擾的感覺。
哎,誰叫我要有個色瞇瞇的老妹。
「看吳尊那屁股真想摸個兩把!」
「過分!等我有錢一定要染指羅志祥!」
「啊啊 ...吳建豪那胸肌會不會太養眼了阿!!」
「可惡!是誰規定王力宏的演唱會不能全裸上陣?」
那時她高中。
我正開始懷疑她是不是瘋了或病了。
我高中時的言行也沒她的粗魯。
所以一當我知道她要結婚了,馬上抓起手機猛問。
「妹她該不會腫了肚皮了!?」
結果媽一聽,很正經的告訴我,妹很注重婚前守貞這件事。
「放屁。」
忍住,我在媽面前盡量不說粗話。
「記得回來哦,還有,妹穿婚紗好漂亮哦,我都哭了。」
這時我才有一點鼻酸的感覺。
我跟妹的感情其實很好。
我搬出去住之前都一直和她睡一張床。
她每次作夢都會咬我屁股,所以我養成只要被咬屁股就亂放屁的習慣。
「呃!好痛!」
「呸!好臭!」
很不衛生我承認,但沒辦法我們一玩就玩了五、六年,而且屢試不爽。
列車抵達桃園,我戴上耳機,聆聽妹幫我灌的音樂。
這時一個女孩上了車,抓住每個人的目光。
她很搶眼,黑色短髮,右邊的頭髮編成辮子塞到耳後夾著,瀏海用髮膠撥到左邊抓澎,右耳還有四個耳洞,穿著黑色皮衣、紅色蘇格蘭短裙、煙燻妝,背著吉它,一副地下歌手的龐克樣。
她焦急地看著車票,然後走到我旁邊,把吉它放在座位上的置物架,坐定。
她坐在我左邊,坐下時撞到我的手肘。
「對不起。」聲音意外的細,像卡通人物一樣。
然後她把手抱在胸前,閉眼。
所以我也閉上眼睛。
和媽講完電話沒多久,妹就把她的婚紗照e-mail過來了。
我從很早就知道妹是一個不用化妝就很漂亮的女生,因為她有一個五十歲了但還會被路人吹口哨的美麗老媽。
所以這是我第一次看妹上妝。
不,是第二次。
她高二的暑假曾企圖把自己畫得跟鬼一樣。
「妹!告訴哥是誰把妳打成這樣!」
「白痴哦!這煙燻妝啦!」
「那妳會不會太厲害把自己搞得好像真被煙燻過一樣。」
「喂!」
「說真的,妳有沒有漸層的概念吶?」我正經起來。
「吭?」
「妳的眼影竟然能搞成塊狀的。」
「去死啦!」
她呼我巴掌。
我睜開眼睛,那女孩不知道什麼時候也睜開了,而我看向她時,很尷尬的發現她正直直的盯著我。
「音樂,好聽嗎?」她問。
「...呃...」
「你,很陶醉,的,樣子。」她說。
女孩大概是不太講話的人吧。
「....這首歌讓我想起某些事。」我答。
「是,好事,嗎?」她又問。
「值得回味的事。」
「那,這首歌,好聽,嗎?」
「好聽啊。」
「謝謝。」她滿意的點頭,我不解,而她又把手抱在胸前,閉眼。
好怪的女孩。
「妳在哪一站下車?」我試著搭話。
「左營。」她沒有睜開眼。
「妳叫什麼名字?」
「汧。」
「ㄑ一ㄢ?哪個ㄑ一ㄢ?」
「汧。」她不願再多什麼,仍緊閉著眼。
沒辦法,所以我只好閉眼裝睡。
但她也滿怪的,我一不找她攀話,她反而主動找我。
「你。」
「幹麻??」
「為什麼,不聽,剛才,那一首,歌,了?」她指著我的耳機。
「妳怎麼知道的?」
「耳機,傳出,小聲,的,節奏,變了。」她認真的告訴我:「你說,它,很好聽,不是,嗎?」
「呃......」
「那,首歌,是,我唱,的。」她說,然後又閉上眼。
我著急的拿出MP4,按下「上首」,屏幕顯示著「蘇汧」。
『汧』該不會唸『ㄑ一ㄢ』吧?
我只隱約記得那是某個樂團的啊。
某個地下樂團。
「蘇汧?」我緩慢地唸出屏幕上的字。
這時女孩開心地睜開眼。
「你,答對,了。」她笑。
她笑起來很可愛,有小小的梨窩。
但那個笑好短暫,女孩馬上扳起面孔,又閉上眼。
好怪的女孩。
不知道為什麼,我收起了MP4,總覺得女孩不想再讓我聽下去。
倏地,她的神情讓我聯想到了小玫。
那個以為自己吃戲劇這行所以話都不好好說要我看她表演猜的神經病。
女孩讓我想起了小玫,但她們其實不像。
因為女孩酷得要死而小玫喜歡KITTY和蕾絲蝴蝶結;女孩不愛說話但小玫老是說一堆別人聽不懂的話。
為什麼會想起小玫我不知道,也許只是單純的想起。
而非想念。
因為沒有愛就沒有所謂的想念,而我已經不愛她了。
想念是構築在愛上的。這句話是她說的,而我認同。
所以我早就不愛了。
只是會偶爾想起,這樣而已。
一路上女孩沒有再說話,只是若無其事地裝睡。
若無其事到我懷疑其實我們沒說過話,剛剛根本只是我作夢,夢見她在對我說話什麼的亂七八糟。
然後我又想起小玫。
依然只是想起。
我一直以為她是我的女朋友。
以為。
因為我們牽手過,擁吻過,甚至親密過,她是我唯一帶回家的女生,也是我愛到丟了自己的人。
冷戰。
有一陣子她突然不接我電話也不理我,我雖然不記得我們有吵架,但想大概是冷戰。當時我以為是冷戰,但小玫打從開始就知道結束了。
所以我們根本沒在一起,就莫名奇妙的分手了。
終點站左營。
女孩睜開雙眼站起,拿了自己的吉它就頭也不回的下車、離開。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跟上去。
反正就跟了上去。
女孩的步伐很大很快,高跟鞋踏在地上卻只有輕小的聲音。她在一路上還是引來很多人的目光,大概是她衣著的關係吧。
還沒走出車站,女孩突然停住、轉身。
她直直看著我。
「你,跟著,我,是嗎?」
「呃...」我一時語塞。
「你,想,認識,我,嗎?」
「嗯。」
然後女孩倒抽一口氣。
「明天,晚上,八點,我會在,這,你,信不信?」接著她在一瞬間又勾起笑容,指指她站著的位置,然後又很快的轉身走掉。
我傻傻愣在原地,沒有跟上去。
女孩好像也這麼希望著。
「哥,我結婚時你會很難過嗎?」妹好奇地問我,她才高一。
「再考慮。」我趴在床上翻著『少年快報』。
「去死啦。」她踩我屁股。
「好啦,我會非──常難過喲 。」
「真的假的...」
「唉~是哪個男的要受這苦啊...」
「吃屎啦你。」
結婚典禮當天,我還真的有點鼻酸。
代替在我國二時早逝的爸,我把妹的手交給新郎。
「哥,謝謝你。」妹有點哽咽的笑著,眼底的淚光我看的見。
當時我有一種失落的感覺。
看著妹穿著婚紗很美很成熟的樣子,才發現她長大了。
爸意外身亡時,妹才四歲,媽開始到處兼差工作,所以我開始照顧妹。雖然她嘴上喜歡抱怨,但每天還是乖乖待在警衛室吃麵包等我放學去接她回家,之後她乾脆在警衛室寫功課,回家之後陪我幫媽做一些簡單的代工貼補家用。
那一陣子家裡過得很辛苦,媽找到穩定的工作時我已經高中了,為了讓妹能補習,我盡量不向薪水還沒穩定的媽拿錢,而妹也很爭氣的考上雄女,大學還上了台大。
「缺乏父愛」可能是我和妹感情好的原因吧。
印象中的爸爸永遠都在工作,他還沒來得及好好休息就發生了意外。
大學,我順利考取政大心理,開始瘋狂打工,連給醫院注射新藥這種玩命的錢也賺。
雖然我知道家裡已經寬裕了,但拿媽的錢還是會渾身不對勁,所以自己的生活費我都自己賺。
也許是被我影響,妹一直都不敢出去玩或交男朋友。
這點我一直很對不起她,讓她一直都那麼辛苦。
但現在,終於。
她有一個好歸宿,我也不必再擔心。
「要幸福哦!」我敲敲妹的頭,然後她流下淚來,給予擁抱:「哥,我真的好愛你!」
而妹還是我心中那個嘴巴壞又愛咬我屁股的小女孩,我想,永遠不會改變。
「可惡啊,臭屁股,才進場妝就哭花了是你的錯。」
中場休息,妹在休息是狠狠瞪著我,卻帶有笑意。
「欸妳,都成了人妻了嘴怎麼還那麼臭?」
「那是因為咬了你屁股的關係。」
「吃屎啦!」我又氣又笑。
「對了妹。」
「嗯?」
「蘇汧妳可知道?」我問。
突然想起,那女孩。
想起。
「哦,那唱歌的地下樂團吶,原本今天想找他們來唱的,但他們果然不適合唱婚禮啊。」妹答。
「他們?」
「是啊,『蘇汧』不是人名喲,這我一再強調。」她對鏡子瞧:「是樂團名喲。」
原來。
「他們今天十點會在台北表演的樣子。」妹又說。
原來。
妹的婚禮結束時才六點半,但我馬上開車飆到左營,不知道為什麼我想再看看她。
那女孩八點會出現。
我千真萬確地認為著,所以先去星巴克喝杯咖啡。
很好,蘇汧不是女孩的名字,那表示我對女孩的認知只有「她是女的」那麼低能而已,還有,她會來代表她要北上表演,所以我見到她先問她名字,上了車再問她三圍尺寸......等等!我問這個幹麻?還有,我沒事跟她上車做什麼?
對了!我得想個開場白才行......。
妳好,吃飽沒?不要,太彆腳。
吃飽沒?妳好。嘖,還不是一樣!
今天天氣不錯,吃飽沒?喂!幹麻一直問吃飽沒阿我!
又見面了,女孩。嗯,感覺不錯,但怪怪的。
又見面了,女孩,吃飽沒?....喂!
「你提,好早。」
我整個人大受驚嚇。
女孩!
或說...很不一樣的女孩...。
如果不是她那莫名奇妙的斷句,我可能會以為她是來問路的。
她沒化妝、素顏,和妹一樣是天然美女型的,穿著T恤和長裙。
「其實,我的車,是七點半,的,沒騙到,你,可惡。」
喂......。
「為什麼騙我?」
她露出讓人感到舒服的笑容,按著自己的眉問。
「糾結。」她說。
我完全無法了解,她的笑、和言語。
她的笑竟然漫長了。
「因為,我們是,同一種人。」她又說。
「哪種?」我笑著問。
「嗜愛,嗜睡,嗜回憶。」女孩的笑意更深了。
我感到微燻。
想起小玫。
不,是想念。
我竟然正想著她。
「你,糾結的眉間,是思念。」女孩笑著離開星巴克。
而我不知道自己還會不會遇見她。
我甚至沒問她名字,就有點喜歡女孩了。
「先生,這是剛才那位小姐給您的。」
結帳時,女店員笑著遞給我一張紙條。
我愣,仍欣然收下。
『一樣思念、一樣等待、一樣藏匿、一樣偽裝。
你就是我。』
我看懂意思了,但再也沒看過女孩,而十點在台北的演唱會其實是他們的最後一場,蘇汧隨之解散。
但我永遠不會忘記,我曾經遇見一個女孩。
女孩,這藏不住的我。
這藏不住的思念。

作者是用故事中的三個女孩構築起欣賞的形象嗎? 身材好、有個性、若即若離、敢愛敢恨? 或者三人有一個共通點?(除了都是女孩之外) 相處久了思念,分手多年思念,初碰面也思念 看來這位主角還真是多情啊!
倩瑜這篇文章跟 很多時下年輕人的寫法手法雷同: 語言輕鬆 故事跳躍 因為沒有太集中的焦點 與太深入的描述 所以讀來也不會太沉重 一切陳述都好似浮光掠影 卻似又有作者尚未言盡的情緒 但你說這樣的作品不夠深入精細 但時面上作品都不都走這簡約風嗎? (好像一兩筆就畫完的漫畫 卻又讓人覺得味道都有了) 所以摒除我們這種快五十歲的人的文學觀 而就新世代的創作觀來說 本文確實表現出這個世代的特質了
作者很年輕,期待在摸索衝撞中掌握住自己的特質。
我跟寫《門扉》的其實是同一個人嘿嘿! 有人喜歡太好了,真的 他們三個人的共同點 就是了解主角 用不同的個性言語和習慣 觸碰他記憶裡那些他自己也不太熟識的自我 女孩,其實是三個女孩 過去已經離開的,小玫 現在陪伴半輩子的,妹妹 對未來有些期待的,蘇汧 我想每個人的生命中 至少都會出現3個獨一無二的存在吧 所以這篇文章有了形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