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他他的名字叫Michelle

 

他一時沒有回意過來。

首先是,他們已經認識,還在這一年來互發了幾次email作職業上的連繫,雖半生不熟,也絕無忘卻之可能,無需重新介紹。難道他沒認出他來?但他上前主動自我介紹,就表示他認得他,或至少也知道他是誰。這是使他納悶的第一個問題。

再來,他要是真不認得他,自我介紹也不會劈頭就骰出個英文名號,太矯飾,不符場合,又跟他不暱。

三,記得他email帳號是Michael,對了,沒錯,怎麼變成Michelle?難道是諧音?而且Michelle,應為陰性女性名字,使他更加困惑。他又瞥了他一眼,見他左小指上戴的一小枚鑽戒。

還記得去年商定後應酬場合,他帶未婚妻一起赴約,女人嫻嬌麗,真和他是一對漂亮醒眼的才子佳人,夫妻恩愛,膠漆如影,女人手上戴著一顆一克拉蒂芙尼粉紅鑽戒耀茫耀茫的,讓旁圍那些同性同事們喂嘆煞羨不已,直誇他品味怎麼這麼好。

而他手上現在戴的這一枚,不就是那同樣的一枚?

他推卸一番,他還有事,無能奉陪會後酒,必先告辭。男人臉上似忽突現出輕微的失望的表情,而一掠而過,亦微笑又轉身向別同性同事們,繼續自我展樣介紹著。

多年後,他才恍然悟過來他的疑困,與這件事的種種源溯及結尾,終究應該,還是於那男人左手小指上所戴的蒂芙尼一克拉包邊鑲嵌瑩瑩閃爍的粉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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