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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一種舊舊的慣性,在阻塞許久的心頭開始湧現。

然後,它像是湧泉一樣,不會停了,不可收拾。

湧上來的是一種熟悉的感覺,卻熟悉到莫名地想抗拒。

像是想要丟棄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去,於是連承認都不想承認,連看都不想看,直覺地想逃避,然後否定。那是我。

嗯,那是我。

 

 

那不是我。

那卻是我。

 

 

曾經認識了一個女孩。

長髮,鋼琴,有點凶狠的脾氣,捏起人來會很痛,一點都沒有那種長髮飄逸,又學鋼琴的女孩該有的那些天上帶來的氣息,反而反差。

可是我喜歡她,這樣就夠了。

 

 

過了幾個年頭了,我漸漸地覺得,愛情在每個階段,總會以不同的面貌示人。

小時候,我認為愛情就是睡美人靜靜地沉睡,不用擔心沒幾個大錢可以溫飽,沒有生理需求,更不會有人際關係的壓力。就只是等待著王子一吻,這就足以人構成人生。

但後來我就知道,這是童話,可笑到完全地脫離了塵俗,根本不是現實;

 

 

年歲大了一點,愛情開始昇華,參了一點現實,反而變成了神話。

神話裡面,彼此就算沒有什麼大錢,就是滷蛋各半也能甜上心頭;麵包沒了也無妨,愛就能夠填飽彼此。好像只要和她在一起,心頭就有滿滿的勇氣,足以無限地強壯,足以與世界為敵,就能走上一輩子。

但後來我也知道,這是神話,現實柴米油鹽樣樣要錢,沒有麵包的灌溉愛情只得枯萎;

 

 

又跨過了幾年的時間橋,再來的領悟再也說不下去了。

光吞嚥就費盡了心力,何來的力氣能夠分配給說嘴呢?

好多的她來了,然後又走了,感觸也漸漸少了。

越長越大,在社會上打滾了一段時間,像是演一齣舞台劇。

我在舞台中央,工作人員不斷地向舞台灑著粉末,而站越久,我身上就染上越多。

我不知道那粉末的名稱該叫世故還是現實,或者是看清,總之並不是好說嘴的。

粉亮亮的,於是我已經染了一身。

 

 

童話神話說出來越來越像笑話,還是不說的好。

到了最後,連自己都想否定那樣單純到可笑的稚嫩。

對,那不是我。

 

 

鋼琴女孩在好久以前跟我說過,她要出國唸書,唸音樂。

然後我說,我會等她,不過一年、五年、十年,不會讓台灣沉了。

「在妳回來之前我會一直撐著她,讓妳在回途不會迷失在汪洋之中,找不到那處可以落腳的家園。」那時,我是這麼說的。

語氣很堅定,眼神很堅定,沒有一處細胞不夠認真。

 

 

現在呢?如果還要說我一次呢?

抱歉,連順著稿子照本宣科都辦不到。

那太刺眼了。像是拿過去諷刺現在一樣,光看都覺得像在老天戲謔自己的愚蠢一樣,還有心情說下去嗎?

只好當那個稚嫩不是自己。

 

 

如果現在遇見她,她跟我說要出國了呢?

我會祝她平安,然後說些路上小心的渾話。其他的就算了吧。

就算台灣沉了我也撐不起,該知道自己的渺小。

一年、五年、十年可以改變很多的事情。可以讓一隻小狗長大。可以讓一個人對於世界的觀點扭曲,可以讓一個天真的小男孩去懂許多的天理;可以讓一個世界不在是原本的那個世界。

都可以,其實也不用到一年,轉瞬就夠了。

 

 

以前說那些話被認為堅貞,對愛情有信仰,就像是小時候說要當總統,人們都會微笑以對,說你有志氣,要你加油;

現在說這些頂多被當成瘋子,需要諮商了。

 

 

她飛走了,大概也十年了。

沒有音訊,連封信也沒捎。

管她有沒有苦衷、理由,還是我一直只在她的心目中佔有朋友的位子。那個位子是捎封信就太多餘的。

管她有什麼理由,不聽。

 

 

我都快老了。

十幾出頭的小毛頭都要見底,到三十了。還等什麼呢?

當兩個孩子都老了,世界早就變了。

 

 

鋼琴女孩也許不碰鋼琴了。

就算她還碰,又與我何干。

 

 

鋼琴女還也許已經不回來了。

就算她還回來,也與我無干。

 

 

現在的我已經滿佈或許世故現實的亮粉,在這個世界裡面這樣悠然自得。

我無須再去洗脫什麼,沒什麼好罪名的。

至於她,應該也是在另一個劇本定下來,準備呼吸到落幕了。

 

 

嗯……或許哪天我可以去看看劇吧!

但願身上的亮粉別沾惹到她。

雖然這與我何干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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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terature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