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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經深了,悄悄的離開闔上眼睛的妳,我像個行屍走肉般的走回家裡,沖了個澡躺在床上。

    我睡不著。

 

    腦海中趕不走的是妳剛才可愛的睡臉,那麼的純真,那麼的可愛,我真的好愛妳,好想就這樣一直看著妳,讓時間永遠停留在那一刻。

    我們認識多久了?妳還記得嗎?從我們第一天聊電話開始算?還是從我們第一次見面開始?我記的很清楚,講電話應該是七月九號開始,約出來見面呢,則是七月十七號。

    其實根本沒多久嘛,怎麼好像已經認識妳好久喜歡妳好久了?

 

    我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那天,我穿了最喜歡的那件淡藍色的襯衫,開著車去火車站接妳。妳就站在那裡,一身淘氣斑點的洋裝,頭上綁著那條我在視訊中看過的白色髮帶,臉上帶著羞澀的微笑。

    第一眼我就知道,就是妳了。

 

    我告訴過妳,我也曾經過荒唐過,身邊的女人一個換過一個,但我的自尊心不讓我告訴妳,其實每一次的分手,我都是受傷最重的那一個,兩個原本獨立的生命突然有了交集,卻在短暫交會後分開,一個停在原地,另一個帶著一身的悲傷繼續上路。

    好悲哀啊,難道不是嗎?

 

    我不知道對妳來說我是不是對的人,不過我們肯定不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彼此,好無奈,不過這就是人生。

    雖然對妳我還不夠了解,不過我一直希望妳就是我一直尋找的那個人,能夠帶我走出過去的陰霾,重新讓我放膽去愛。

    可惜不是妳,真的真的好可惜喔。

 

    和妳聊天是愉快的,與妳相處的每一刻都很開心,我都很珍惜。但追求妳很辛苦,想念妳卻沒立場更是好辛苦。妳告訴我他對妳有多重要,妳現在還沒有準備好,我聽了心都碎了。

    也許正如同妳說的,我低估了我在妳心裏的份量,但我承擔不起追求不到妳的風險,承擔不起再一次的傷心絕望。我不想要從此變成妳生命裡的過客,想要關心妳的時候,卻發現手機號碼已經換了,MSN把我封鎖了。

 

    妳不虧欠我什麼,我反而要謝謝妳帶給我的美好回憶;一個又一個拿著電話捨不得掛上的夜晚,陽明山的蜿蜒山路和海邊的幸福氣息,香港和花蓮的甜蜜約定,當然還有妳送給我的情人節禮物。

    這些,我都會帶在身邊,當作是妳還在。

    剛剛的爭吵,我真的覺得好遺憾好遺憾,為什麼我又再一次在感情路上失敗了?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為什麼妳就不能專心的像我一樣愛妳的愛我呢?

    我問妳,但妳空洞的眼睛凝望著我,沒有回答。

 

    雙手離開妳的脖子,闔上妳的眼睛,妳的樣子深深的印在我腦海,好想就這樣一直看著妳,讓時間永遠停留在這一刻,一切的不愉快都沒有發生。

    好希望這不是結束,不過我不強求,能夠親手送妳,已經是我最大的幸福。

    再見了,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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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terature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